台灣釣權會 -- 修正推動台中港北防波堤開放釣魚請願計畫草案請提供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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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推動台中港北防波堤開放釣魚請願計畫草案請提供卓見    首頁 > 公文公函 > 官方公函
台灣釣權會為推動台中港北防波堤與南填坊區防波堤開放為釣魚遊憩區請願實施計畫草案
壹:依據
商港法第十八條修正條文:「前項第二款商港管理機關於不妨害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汙染之區域,得與登記有案之相關社團協商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辦理。
貳、受理機關
    交通部台中港務局
參:目的
    為爭取台中港北防波堤與南填坊區防波堤全段開放為釣魚遊憩區,響應政府親水政策發展觀光產業,降低民眾犯罪率並活絡地方經濟,保障民眾休閒暨釣魚權益為政府創造三贏。
肆:請願理由
一、商港法第十八條已於94年01月1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第2項條文如下:「前項第二款商港管理機關於不妨害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汙染之區域,得與登記有案之相關社團協商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業經  總統公佈生效實施,經本會調查台中港北防波堤符合上述開放要件;然而台中港務局卻以「安全與人命關天」似是而非之藉口與公務員怕事推諉毫無擔當之心態予以封堤禁止垂釣,漠視我成千上萬之釣魚民眾休閒與相關業者生存權益,台中港務局以行政命令違反、曲解與藐視國家法令之嚴重瀆職行為令人難以茍同,逼迫我善良釣魚民眾群起反抗實施請願!
二、本會曾於93年02月28日向台中港務局請願,該局亦於93年03月10日中港務字第0930002065號函答覆已編列新台幣2700萬元預算,俟安全措施完成後即開放1350公尺,目前安全護欄已完工驗收理應開放,然而台中港務局卻毫無誠意開放浪費國家公帑反其道而行令人費解!
三、台中港北防波堤為全國交通最方便、安全措施最完善、漁源最豐富、可同時容納兩千人以上之優良海釣場,若能結合規劃中之梧棲漁港遊憩區妥善管理必可為地方帶來龐大觀光資源,如此不但可活胳經濟,且可響應政府親水政策、降低民眾犯罪率與減少民怨,為政府創造三贏;然而台中港務局卻以舊法令的理由來反對開放、管理,漠視我廣大民眾休閒暨釣魚權益。
四、北防波堤僅為航道之屏障,開放釣魚並無任何影響船隻航行及港區作業安全等危安因素;依法規定,商港管理機關應與釣魚團體協商,在有效規劃之情況下,如能委由民間團體管理保全更符合商港設施保全之規定,如此不但可節約海防及警力之派遣,如有任何狀況發生亦均有管理團體負責通報處理;開港以來北防波堤已有數十萬人次進出均未曾有對防波堤破壞、走私及偷渡之危安情況發生(請參閱北堤釣魚活動照片);目前北防波堤為防止民眾進入釣魚,24小時派有警力看守,此舉不但浪費警力又惹民怨,倘若能依法委託人民團體管理,有任何狀況發生時均有管理團體負責,如此不但可節約海防及警力之派遣亦可獲得民心!
五、北堤與梧棲漁港相連,內有觀光魚市場及規劃中之遊憩區,每逢假日人山人海,如一併將北堤納入規劃開放為遊憩區,其潛力將可傲視全國。
六、商港法第十八條「在商港區內,不得採捕水產動、植物」,「採、捕」係一積極行為,係以人員下海或魚網捕撈之,釣魚係以願者上鈎行之乃屬消極行為並無採捕動作。再者,法未明示禁止垂釣,更何況本法條已修正,開放釣魚於法有據;若以一紙行政命令即行禁止垂釣,實非適當;若能妥善運用釣魚民眾監視回報機制,更可防範走私、偷渡及恐怖攻擊事件發生。
七、台中港北防波堤本為優良漁場並促成不少釣具店誕生後,台中港務局卻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以安全為由正式封堤,許多釣具店因此而倒閉,成千上萬之釣魚同好無處可去惹來諸多民怨。
八、日、美等先進國家均以使用者付費觀念開放管理防波堤,台中港務局各位長官何不仿傚他人之合理作為爭取掌聲?
九、目前北防波堤僅每年4-9月份開放申請1350公尺,此段多為消波塊組成,活動空間有限且非常危險;夏季天氣炎熱民眾易發  生中暑,魚類亦往深海避暑以致漁獲量不高民眾抱怨連連;每年10-3月份雖為東北季風期間然天氣涼爽,魚群大量靠岸覓食最適宜釣魚休閒活動為民眾深切期盼,北防波堤在風浪達九級以上才有危險,如有管理單位必能確實管制不致發生危險!然而交通部台中港務局卻以駝鳥心態害怕國賠保護自己不顧民意來反對令人失望遺憾。
十、往年北防波堤每天均有數百人進入釣魚,現在卻設管制以警察驅趕釣魚民眾,如此不但浪費警力又招民怨(請參閱照片)。
十一、北防波堤係國家之財產亦是人民納稅血汗錢構成,交通部台中港務局應以民意為依歸,以宏觀之眼光運用公共產來生公共財,為周邊產業創造利基,亦能為政府廣拓稅源;台中港自建港以來不但未能造福台中縣縣民反而到處是禁區,造成釣魚民眾無處可去!因此導致弊端叢生,無請願抗爭則毫無權益。
十二、南填坊區防波堤雖然列入開放釣魚區而且安全護欄已完工,卻因工程影響禁止進入釣魚,民眾以機車、腳踏車延岸邊進入易生危險,期盼儘速規劃交通動線開放進入。
十三、我國四周環海理應發展海上休閒,海洋資源為全體國人所共有不應為漁民所獨享,漁民為生活而捕魚,理應予以合法合理保護;釣魚雖然為休閒活動,背後亦養活無數相關業者,台中港務局不應獨厚少數漁民!強令釣具相關業者紛紛倒閉!
伍、主要訴求
    建議交通部台中港務局根據商港法第十八條修正條文意旨依法將北防波堤與南填坊區防波堤全段開放為釣魚遊憩區,設立安全措施、明訂安全規範,使釣魚民眾有所依循。
陸、具體作法
一、和平請願之作法:當交通部台中港務局願接受請願之措施
(一)訂於○年○月○日(星期一)0九0 0時動員一千人在梧棲漁港收費站前左側廣場集合,0九三0至一一 0 0時請立法委 員顏清標主持「建議台中港北堤納入規劃開放為遊憩區請願說明會」一一0 0時至一二0 0時至台中港務局請求開放並在現場舉行公聽會(由各廠商、釣具行派代表乙員參加)藉強大民意,請港務局說明北堤為何遲遲不開放之理由。
(二)當日為了凸顯問題及爭取權益本會將請立法委員楊瓊瓔、紀國棟、馮定國、顏清標、蔡其昌等人至現場關切及邀請新聞媒體報導,一切後果均由本會負責與參加活動者無關。
(三)請各釣具行與廠商協助動員與提供經費。
(四)訴求標語本會統一製作。
(五)請願路線圖如附件一。
二、積極請願之作法:當交通部台中港務局不願接受請願之措施
(一)動員各型車輛,各車車身周邊貼請願訴求標語及插本會會旗,為維持安全,鑼鼓車及請願車輛以每小時10公里慢速,分別行駛於港口進出要道,凸顯問題訴諸社會公評。
(二)所需車輛由中部各分會調度,一切法律責任由本會負責。
柒、請願編組
一、總指揮官:理事長游清江。
二、副總指揮官:副理事長陳忠宏。
三、糾察隊隊長:秘書長程萬里。
四、糾察隊副隊長:北部地區分會會長李宗治。
五、糾察隊員:由本會各理、監事擔任。
六、編組方式:以各釣具行為單位,該行負責人為隊長。
捌、特別規定
一、本請願係以柔性、理性為準則,不得攜帶危險物品或雞蛋,不得有任何暴力行為。
二、除請願代表外,所有人員一律在原地欣賞歌舞表演或解散返鄉不得故意妨礙交通。
三、請各釣具行自行負責報名人員活動全程之秩序。
玖、交通指揮
    請台中港務警察局暨清水分局協助派遣。
拾、報名日期、人數
一、報名日期:○年○月○日至○月○日止。
二、人數:請踴躍參加,目標一千人。(凡本會會員一律參加,唯有人多,北堤開放才有希望)
三、報名地點:各大釣具行。
四、報名人員名冊如附件二。
拾壹、為推動本案須要龐大人力與金錢,請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台灣釣權會劃撥帳號:二二五一五九0四。
拾貳、請願標語(訴求標語本會統一製作)
一、北防波堤最有魚,反對開放是公敵;無理管制逆民意,建議港局識大體:港內捕魚是何理﹖為何釣魚不可以﹖推動開放創三贏,懇請港局細思量。
二、唯有管理才有安全、開放堤防順應民意、人權釣權皆是民權、港局無能局長下台、反對推託立即開放、開放堤防安全無虞、還我堤防還我釣權、開放管理杜絕走私、釣魚休閒不是罪惡、海釣樂園唯有堤防、加速開放帶動觀光、提倡休閒降低犯罪、反對開放民眾公敵、無能政府反對開放、有為政府重視民意、阻礙開放全民反抗。
拾參、如有未盡事宜請來電協調0928799438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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