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釣權會 -- 給全體理監事會員釣友 一封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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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全體理監事會員釣友 一封公開信    首頁 > 公文公函 > 本會公函
給全體理監事、會員、釣友一封公開信
各位理監事、會員、各位釣友閣下大家好:
    非常感謝兩年多來大家對本會的支持與愛護,本會才得以為大家爭取權益,目前本會為推動全國商港防波堤開放釣魚乙案,經由立法委員王幸男多方努力已於94年1月1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商港法第十八條,增訂第2項條文如下:「前項第二款商港管理機關於不妨害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汙染之區域,得與登記有案之相關社團協商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然而漁港法第十八條之修正因政治因素影響而延誤修法,如能順利可望於95年3月前比照商港法第十八修實施修正,俟修正後各漁港防波堤將可與民間團體協商管理。
    有關基隆嶼、澎佳嶼爭取開放釣魚一案,本會於94年4月份提出申請,基隆市政府以安全因素及該島嶼列為觀光保護區不同意開放登島釣魚,經本會副理事長梁時康、副秘書長郭煌村以及基隆市議員韓良圻、秦鉦兩位多方努力與協助修法,基隆市政府終於同意基隆嶼以專案申請登島釣魚;本會即以辦理基隆市市長盃全國磯釣比賽之名義申請登陸基隆嶼,本案之計畫係由前副秘書長郭煌村(郭巴)所草擬,本人為能儘速爭取基隆嶼開放釣魚即接受郭員撰擬之計畫,終於申請核准自94年7月1日起至94年9月30日止共實施12梯次之複決賽(不含練習賽),為能順利執行本案,本人依照本會組織章程第23條之規定指示前副秘書長郭煌村成立北部地區分會執行本計畫,本案執行之初,由於全體人員全力合作配合良好基隆嶼登礁釣魚頗獲各界好評,不幸的是本案執行中期因前副秘書長郭煌村與副理事長梁時康兩員意見不合導致本案執行人郭煌村與北部分會全體幹部除會造成本案無法繼續執行令人遺憾。
    「基隆市市長盃釣魚比賽」乙案因核准時間至94年9月30日止,此期間因受六次颱風影響比賽僅進行5梯次,本人經多方考慮為使比賽順利完成已向基隆市政府提出延長比賽至94年11月30止,然而基隆市政府於94年10月18日函覆不准延長比賽,且要求本會於94年11月15日前呈報活動記錄作為後續申請審核准駁之依據﹔本會為能圓滿結束將再以其他名義提出申請,俟核准後再延續辦理以達圓滿結束。
    本會為爭取基隆嶼開放釣魚已投入41,921元,本計畫案係由郭員所設計高額之奬金與奬品,所需經費均來自練習賽之結餘款,因出船率不如預期(受天候影響與業者相互抵制所造成,再加上郭巴與北部分會幹部均不願執行本案)造成本案無法順利完成。
 綜合分析,有關對本會質疑事項釋疑:
(一)本會為重利益團體?:本會組織章程開宗明義律定為一公益團體,經費來源均為會員繳納或捐款,到底本會收入支出多少歡迎隨時至本會查詢。
(二)為爭取「基隆市市長盃」釣魚比賽案,本人暨相關幹部均自掏腰包數度北上協調,況且本會已投資四萬餘元均無回饋,鉅額獎金、獎品熟能提供?請問釣友閣下您繳多少錢給予本會來享受權益?
(三)北部地區分會成立之證書製作、分會幹部會餐總計本會花費近新台幣貳萬元,且該分會會員均享受比賽九折優待,然而迄今均未繳交會費復又享有頭銜,且「第一屆釣權盃」暨「第一屆青年盃」全國磯釣賽卻相應不理令本會情何以堪?倘若該分會尚有良知請協助辦妥活動以利爭取釣權。
(四)請北部地區分會儘速檢討,不認同本會理念者除會。
本人深切檢討倘若副理事長梁時康與前副秘書長郭煌村兩位能一秉初衷,基隆市市長盃釣魚比賽必將有圓滿結果,因此本人誠懇呼籲全體理監事、會員、各釣友閣下應抛棄成見團結和諧本會才能為大家爭取更多權益,最後謹祝大家身體健康財源廣進。游清江 敬上9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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